学院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部研究生工作部通知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1.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所有2016年、2017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思想总结鉴定表填写,须手写。于2018年9月5日上午下班前,2016级统一交给杨琳,2017级统一交给马梓铭,收齐后交研究生办,下午统一盖章后装入人事档案。
2. 2016年、2017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评奖评优
评奖评优名额比例: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比例5%,二等比例13%,优秀研究生6%,优秀研究生干部4%。一、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由同学自由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院根据干部工作情况衡量,不用填表。
符合基本评奖评优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对应年级的《自评表》和《成果汇总表(示例)》,9月5日下午下班前完成下列内容并向研究生办提交:
(1)自评表与证明材料(成果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的纸质版1份,须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确认属实
(2)证明材料(各类成果)的原件,审核后返还
(3)自评表与证明材料(成果电子版或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学号姓名”
(4)成果汇总表(示例)按示例填写准确,电子版1份
(5)申请人员登录研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完毕,等待审核
由研究生办统计后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完毕后学院审批报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7835726。所有涉及附件请到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
注: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金沙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9月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示例).xls
二年级(2017级)自评.doc
三年级(2016级)自评.doc
金沙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