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金沙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5】156号)有关要求,依据《金沙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确定2013级生物技术(植物)专业刘建康同学为我院2015年“金沙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自强自立大学生” 推荐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共三天)
联 系 人:曾光
办公地点:金沙2004路线js5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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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2004路线js5(公章)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