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保留学籍(含参军入伍)、降级与退学等均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一、办理流程:
(一)本专科学生申请学籍变动需向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领取学籍变动通知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批盖由学院主管教学的相关负责人章。
(二)教务处主管处长签批(和平校区同学须先到学部教务处签署意见),然后去教务处各校区教材发发部办理手续。
(三)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学生管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和平校区同学到校区公寓管理办公室、学部贷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二联交学生工作部留存)。办理退学的同学同时上缴学生证。
(四)校区图书馆签署意见。
(五)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处留存)。
(六)注册中心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交注册中心留存)。
(七)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变更学籍信息(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一联交教务处留存)。
(八)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注:转专业、转学学生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到转入学院留存,其它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回原学院留存)。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
部门 |
所在校区 |
地址 |
电话 |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
中心校区 |
行政楼312 室 |
85166415 |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
中心校区 |
行政楼214 室 |
85168860 |
教务处 教材发行与调配中心 |
中心校区 |
萃文楼139室 |
85166418 |
南岭校区 |
第二教学楼二楼 |
85095125 |
朝阳校区 |
地质宫一楼 |
88502532 |
新民校区 |
新民校区第三教学楼202室 |
85619400 |
应用技术学院 |
第二教学楼102室 |
85152152 |
和平校区 |
学部教材发行中心 |
87836130 |
学生工作部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中心校区 |
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7室 |
85168012 |
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 |
中心校区 |
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9室 |
85168287 |
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
中心校区 |
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01室 |
85168010 |
图书馆 |
中心校区 |
理科图书馆前台 |
|
南岭校区 |
校区图书馆二楼211室 |
85095108 |
朝阳校区 |
校区图书馆一楼116室 |
88502434 |
新民校区 |
校区图书馆二楼借阅处203室 |
85619055 |
南湖校区 |
校区图书馆流通部 |
85152504 |
和平校区 |
学部图书馆 |
87836521 |
注册中心 |
中心校区 |
逸夫图书馆114室 |
85168278 |
和平校区相关部门 |
教务处 |
学部行政楼315室 |
87836132 |
公寓管理办公室 |
学生二号公寓 |
87836928 |
贷款办公室 |
学部行政楼325室 |
87836216 |
学生工作处 |
学部行政楼325室 |
87836216 |